原来你是这样的快递柜|一个柜子引发的法律思考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0-13 14:48:29 人气:440

原来你是这样的快递柜|一个柜子引发的法律思考

 程乾平律师 航罗法律 


一、丰巢快递柜事件的起因


最近丰巢摊上大事了。


起因是24小时自助平台丰巢快递柜在2020年4月30日推出的一项普通会员服务,寄存在快递柜内快件超过12小时未取,则另行收费的事情。


12小时内免费保管,超过每12小时收0.5元。


二、打响丰巢快递柜事件的第一枪


该项政策一经推出后,就引发不小震动,首先发难的是浙江杭州东新园小区发布通告暂停丰巢快递柜使用。(详见新浪财务报道的《丰巢要收超时费,杭州一小区“打响第一枪”:今起暂停使用》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5997480149273981&wfr=spider&for=pc)


浙江杭州东新园小区发布通知认为,此项政策未经过协商情况下丰巢公司单方收费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故暂停使用丰巢智能柜。



可以说,杭州东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打响了阻击“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政策”第一枪。


三、丰巢公司如何应对?


为应对杭州东新园小区业委会停用丰巢快递柜事件,丰巢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发布了一封《致亲爱的用户》公开信,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丰巢公司的公开信,推出此项政策目的是,为了保证更多消费者能享受到安全、稳定的代收服务,以保证用户使用快递柜的效率以及确定性给广大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丰巢快递柜一直都是免费寄存的,为何要收取超时费用呢?


据2020年5月9日《中国经营报》报道,丰巢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报显示,其营业收入3.34亿元,亏损2.45亿元。2019年丰巢公司营收16.14元,亏损7.81亿元。


我想,这才是丰巢公司推出“超时收费政策”的真正原因吧。

(详见《超时收费引争议:谁在快递柜的生意中受益?https://xw.qq.com/cmsid/20200509A036S300



四、事件继续发酵:比券商分析师还NB的业委会公开信


2020年5月10日上海中环花苑小区发布的《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直接拉开了丰巢超时收费事件大地震的序幕。


这份公开信分别从企业经营、业务流程、通识逻辑、业委会视角/角度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

第一,丰巢公司只是避重就轻地强调企业的不易,丰巢公司绝对不是弱者,实际是占用市场70%份额的寡头垄断者;丰巢公司不仅不存在亏损,单柜利润率超2倍,而且未来盈利能力卓越。

第二,丰巢公司推出的会员服务条款是霸王条款(主要针对的是《丰巢会员服务》中的“普通用户12小时内免费保管包裹,超时后0.5元/12小时”的条款内容),是横插一杠的第三者,不仅破坏了用户和快递公司之间形成快递服务的契约关系,而是强制地要求用户增加了成本,剥夺了可以足不出户收到快递的权利。

第三,丰巢公司用所谓的对所有用户的收费告知其实是无法全覆盖告知的,本质是减轻或自行免除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定告知义务,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增加其商业利益和赢利点。

第四,丰巢公司存在虚假承诺和缺乏社会责任心。

最后,中环花苑小区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1、在快递柜上张贴醒目提示,请快递员必须先行联系客户同意下方可投入丰巢柜;

2、免费时长延长到24小时;

若上述两点不能满足,中环花苑小区两处丰巢快递柜将无限期停止使用,直到协议期结束。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中环花苑小区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https://mp.weixin.qq.com/s/AsDqFGEzBO_ziWh8gD_coQ


五、没有结局的结局


有媒体认为,《上海中环花苑小区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秒杀了丰巢公司的公关,并把他们按在地上摩擦、摩擦、再摩擦。该篇文章获得高达10万+的点赞和关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轰动效应。


吃瓜群众纷纷留言,对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有赞同的,有反对的,也有平静吃瓜不嫌事大的(不就五毛钱嘛,吵啥子吵!)。



难道,丰巢,被“封巢”了?


(详见微信公众号SocialMarketing 的文章《丰巢规定公关哭晕了,这年头为什么业委会也来抢饭碗》

https://mp.weixin.qq.com/s/1RFs-iWAbIOiz06yX1Imcw


真可谓,一个快递柜引发的战争!


作为一个多年吃瓜群众的律师,那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一个大瓜,而不能扑上去咬一口,那简直就是玷污了我做为“吃瓜律师”的神圣身份。


丰巢快递柜,我来了,带着满身的吃瓜律师的气息扑面而来!


六、一个吃瓜律师的看法


友情提醒,由于下面内容涉及严肃的法律问题,我作为一个吃瓜律师也不得不使用法言法语来进行表达,故阅读起来会有些枯燥无味。


(一)四方主体


从目前有限的信息来看,本次“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至少涉及到四方主体:

丰巢公司(快递柜服务提供者);

小区业委会;

小区快递收件人(快递服务的消费者,包括小区业主和用户);

快递公司(快递服务的提供者)等。


(二)四方主体的法律关系


四方主体的法律关系,具体如下图:




1、丰巢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的法律关系


丰巢公司,作为快递柜的所有权人,与代表全体业主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签署快递柜服务合同,丰巢公司无偿或有偿地在小区指定场所安置快递柜,为小区的业主或用户(实际是消费者)提供快件收寄、投递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快递柜服务,法律关系上属于服务合同关系。


2、丰巢公司与小区快递收件人的法律关系


小区快递收件人,包括小区业主或用户,实际是快递柜服务的x消费者,如果仅是享受收取快件的免费服务,与丰巢公司可能会存在快件收寄或快递服务合同关系,前提是快递公司将其快件寄存在丰巢快递柜时征得其同意(通常快递公司与丰巢公司就快递柜收寄或投递服务存在业务合作并签有合同)并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3、小区业委会与小区快递收件人的法律关系


小区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授权代表,依法获得全体业主的合法授权,代表全体业主与丰巢公司签署快递柜服务合同,其与丰巢公司签署的快递柜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用户不等同小区业主,在此次事件中,其一般与小区业委会不存在法律关系,故不在此讨论。


4、小区业委会与快递公司的法律关系


快递公司作为为小区业主或用户提供快递服务的,在此事件中,一般不会与小区业委会发生法律关系。


5、快递公司与丰巢公司的法律关系


快递公司一般会与丰巢公司签署有关快递柜收寄、快递服务合同,就快件收取、寄存、快递等方面费用结算、服务内容等进行详细约定,由于本次事件不涉及这个问题,故不在此讨论。


6、快递公司与小区快递收件人的法律关系


快递公司在派送快件时,并不会与小区业主或用户直接建立快递服务合同关系,而是与快递发件人存在快递运输服务合同关系,按照发件人的要求将快件送达至小区业主或用户的收件地址,目前大部分情况下,快递公司都会将快件寄存在丰巢快递柜中进行临时保管。如小区业主或用户需要快递寄件,则会与快递公司建立快递运输服务合同关系。


(三)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的法律问题


理清了四方法律关系之后,就会明白,在本次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中,根据丰巢公司的“丰巢会员服务”内容,就知道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丰巢公司与小区业委会、快递收件人三者之间的法律纠纷。


具体如下:


1、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丰巢公司签署的有关快递柜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详见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6194051467343629&wfr=spider&for=pc)


丰巢公司与东新园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有关丰巢快递柜服务协议,丰巢公司为此支付场地费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相关条款。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第74条等规定,丰巢快递柜所在的场地一般安装在公共绿地、公共道路、楼道等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按照《物权法》第76条、第78条、第80条等规定,“丰巢快递柜安置和使用”事项应当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该小区业主就该事项专门制定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议事规则的话,则按照该规则执行。


从目前披露的杭州东新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上海中环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有关信息来看,明显上述业主委员会应当是依法取得小区业主的合法授权,因此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丰巢公司签订的有关丰巢快递柜服务协议整体上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2、既然协议有效,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停用丰巢快递柜呢?


还是需要看双方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约定的,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丰巢公司方面声称,小区业委会单方面断电停用丰巢智能柜已经构成违约,已对其造成巨大经济与商誉损失。


丰巢公司的单方面声明当然不算数,是需要看双方签署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综合判断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协议条款明确约定了丰巢公司单方面享有变更合同条款(即普通会员超时收费的条款)的权利,则小区业委会无权暂时停用快递柜服务,否则小区业委会就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虽然协议条款明确约定了丰巢公司有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即普通会员超时收费的条款),但该条款本认定为或小区业委会有证据证明该条款为格式条款、存在免除或限制丰巢公司责任的,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6条等规定,小区业委会主张该条款无效,小区业委会仍有权暂时停用快递柜服务,或是要求丰巢公司不得收取普通会员的超时费用。

第三种情况,如果协议条款明确约定了丰巢公司单方面不享有变更合同条款(即普通会员超时收费的条款)的权利,丰巢公司推行“普通会员超时收费”条款,必须征得小区业委会同意,否则属于单方面擅自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根据《智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丰巢公司不得收取所谓的“超时费用”同时,小区业委会有权暂时停用快递柜服务,有权向丰巢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责任的。

第四种情况,如果协议并没有约定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果协商补充不成的,则丰巢公司不得擅自增加“普通会员超时收费的条款”,否则构成违约,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丰巢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署的协议不包含对于丰巢营业模式和价格的约束。那这样的话,丰巢公司公布“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的政策”显然属于未约定条款,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适用此条款。


因此,如丰巢公司仍要执行此政策,就构成违约;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或者该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小区业委会引进丰巢快递柜是为了方便快递收件人获取免费快捷的快递服务的目的话,则小区业委会不仅有权暂停有丰巢快递柜,且有权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解除双方合同,追究丰巢公司的违约责任。


3、丰巢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收取超时费用?


丰巢公司为客户提供了服务,就有权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问题在于,丰巢公司推行的“普通会员超时收费”政策,有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和征得收件人的明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第60条、《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智能快件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22条等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是有权当面验收的,如果快递收件人不同意将其快件放入丰巢快递柜的,快递公司是无权将快件投入快递柜的,否则构成违约,负责任的应当是快递公司。


只有征得快递收件人的同意(不能是默示同意,必须是明示的同意)并履行法定的提前告知义务(就是告知快递收件人有关超时收费)情况下,丰巢公司才有权收取相应的超时费用。


七、一个吃瓜律师的结论


首先声明,这个结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论,千万不要当真,或是拿着这个结论进行法律实践,否则就会误人子弟或误人歧途。


因为本次事件所有的资料和素材都不是一手资料,或转载、或检索、或引用,没有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法律审核,仅供君莞尔一笑。


就算是一个结论吧!


作为快递行业巨头的丰巢公司,不仅没有履行“足够提前告知所有消费者超时收费”的法定义务;而且在未征得消费者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推行“普通会员超时收费”的政策,姑且不谈双方合同是否存在明确约定或约定是否有效,单从其通过“快递一公里”商业模式的搏杀来看,丰巢公司就将原来承诺的提供从“门到门”便捷的、高效的快递服务抛之脑后,俨然演变成为一个没有契约精神,只知道变相榨取消费者最后一块铜板的资本家。


我还是希望恢复到原来快递员直接上门送快件的时候(谁叫我懒呢),而不是电话或微信、短信告诉你,你的快递放在丰巢快递柜,请及时自取,否则超时就要收费哦!


当然也要尊重那些主动去丰巢快递柜自取或愿意支付超时费用的人们,但你得提前告诉我,让我做自由选择啊,而不是由你替我做了选择!


显然,丰巢公司越俎代庖了,你错了!